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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华东师大、上外等5校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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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08:4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导读

3月23日,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发布2018年招生简章,上海9所自主招生高校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已全部发布。

华东师范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创新人才计划”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选拔对象“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申请相应的自主招生类别及专业。
A.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的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1)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B.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
(6)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
(7)“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科协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
(8)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获得全国一、二等奖
C. (9)人文学科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相关学科成绩优异且在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不超过三项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
D.(10) 单科成绩优异且在所申请专业(类)领域有突出表现。须提供不超过三项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后,由我校三位专家署名推荐。
符合上述A或B或D其中任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申请招生计划中“理科类”或“文科类”招生专业(类)。
符合上述C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申请招生计划中“文科类”招生专业(类)。

三、招生计划2018年自主招生总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类别,可选择填报一个类别中的3-6个专业。
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情况表
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类)
最大合格数
科类要求
文科类
汉语言文学
7
不限
历史学
5
不限
哲学
5
不限
英语
5
不限
俄语
2
不限
日语
4
不限
新闻传播学类
5
不限
教育学类
22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
5
不限
政治学类
8
不限
法学
8
不限
社会学类
8
不限
理科类
心理学类
7
理科
数学类
11
理科
物理学类
15
理科
化学
14
理科
生物科学类
14
理科
电子信息类
18
理科
软件工程
15
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
理科
地理科学
8
理科
地理信息科学
8
理科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
理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8
理科
生态学类
5
理科
注: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调整各招生专业(类)最大合格数。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点击链接查看):
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http://www.shmec.gov.cn/web/jyzt/xkkm2017/detail.php?article_id=79667&area_id=3289;
浙江考生选考科目要求:http://zt.zjzs.net/xuanke/10269.html
四、报名办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3月23日-4月3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扫描后完整上传,包括:
1.自主招生申请表,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信息请出具证明)、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其中: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3项内容均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自荐信一份(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A4页面),与申请表一起上传。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与申请表一起上传。
4.符合条件的竞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在综合信息版块上传。
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资格初审,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五、选拔考核1.资格初审:
学校将组织各学科专家成立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分类进行审核。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考生本人申请,经专家组审核后,可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学校还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确认:
经教育部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5月15日前网上支付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考费人民币柒拾伍元(¥75)(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第79条)。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和身份证者不得参加学校考核。2018年6月1日起准考证打印功能关闭,未于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学校考核:
(1)初试(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地点:闵行校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文科类”笔试科目:阅读与理解;
“理科类”笔试科目:数学与逻辑。
学校根据专业类别分别划线,按不超过专业类别最大合格总数的1.5倍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资格将在报名系统公布。
(2)复试(面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地点:闵行校区,具体安排详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4.确定资格名单:
学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相应的优惠政策。
入围自主招生资格名单考生的优惠政策分两挡:
A档: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一本线。
B档: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要求高出所在省份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20分;江苏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参考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入围资格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5.高考录取:
入围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名单的考生可参加由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自主招生资格处理。
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的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2018年普通高考成绩情况,依据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与专业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自主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财经素养、培养潜质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5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并由考生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考生如在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一经认定,均视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对考生提供的奖项、专利、论文等,在材料初审环节进行真伪鉴定、论文查重、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我校根据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生于5月11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论,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12日至5月27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6月4日至6月9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一)笔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考生请于6月12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笔试结果,我校将按照自主招生计划的150%确定面试名单。
(二)面试
1.测试内容:综合评价考量学生的整体素质、身心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主要从科学素养、经管潜质、综合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2.测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注: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面试考生如因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等原因,并能提供相应证明,可向我校招办提出交通、住宿补贴申请,我校将酌情予以补贴。

四、选拔录取(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会计学
10
财务管理
4
金融学
10
工商管理类
10
经济学类
14
法学类
6
财政学类
5
投资学
2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2
公共管理类
4
新闻学
3
社会学
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
电子商务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统计学类
10
数学类
4
 合计
100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统计学类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予A、B二档录取优惠政策。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档次
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
A档
全国
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B档
上海、浙江
高考成绩达到该生源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20分(含)以上
B档
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区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4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其余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

五、咨询电话:021-65904372,65901267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六、组织与监督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校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机关处理。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由于微信篇幅限制,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请再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等,由自主招生在线团队(微信公众号:zizzsw)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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