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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档案】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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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5 17:06: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击上方"小名法硕司考"关注我们一 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
二 地区
  上海市
三 学校属性
  211院校
四 国内综合排名
  178(数据来源于武书连2015中国大学排行榜)
五 法学实力排名
  不祥(数据来源于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2015年中国大学本科专业评价报告》)
六 法学院简介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最早培养“法律+外语”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摇篮,2012年成功入选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现设有法学(英语)本科专业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法学(英语)本科专业旨在以“法律+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为路径,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法学专业功底扎实、外语能力过硬,既熟悉国内一般法律事务,又能从事涉外法律事务的复合型高端法律人才。法律硕士培养充分依托上外独特的学科特色和优势,以服务国际法律事务与涉外法律事务为人才培养导向,致力于培养涉外复合型高端法律实务人才。目前,社会对法学院人才培养特色的总体评价是“专业强、外语精、视野宽、复合型”。
法学院下设国际法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比较政治与法律制度研究中心、法律翻译研究中心四个院属研究中心,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16名,绝大多数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具有扎实的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双语教学研究能力。多数教师拥有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伯克利加州大学、瑞士伯尔尼大学以及日本神户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留学或进修经历,有的还担任市、区政协常委、委员职务以及各类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英语教研室师资力量雄厚,以专业标准和模式培养学生各项外语技能,使其毕业时获得法学专业学位的同时,取得英语第二学位并获得专八英语证书。
法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学院拥有独立的功能齐全的教学楼,内设设备齐全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学院另有多媒体教室十余间,为学生的专业训练或课程实践提供了优良的物质条件;另外,学院还设立了专门的图书资料室,目前拥有国内外各种专业学术期刊近五十余种,中外文图书资料近万册。此外,学校图书馆内收藏的法学专业书刊也较为丰富,为学生专业学习与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图书资源。同时,学院建设有特色涉外教学实践基地二十余家,能充分满足学生从事法律实习及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需求。
在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延伸方面。学院专门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法学家和法律实务界知名人士担任客座教授与兼职教授,包括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教授、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上海市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旭东教授、美国前副助理国务卿、前驻上海总领事滕祖龙教授等,通过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学术讲座,不断开拓学生专业视野,完善知识结构。
在强化教学特色、注重教书育人的同时,学院在科学研究上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近年来,学院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百余篇,论文总量五百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十余部,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十余项,主持校级重大课题或规划课题二十余项。在特色学科建设与特色研究领域方面,日益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
在国际合作交流上,目前与法学院有合作关系的国外大学有荷兰莱顿大学,新西兰怀卡多大学,匈牙利塞格德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美国蒙大拿大学、肯特州立大学、乔治城大学、密苏里大学等十余所大学法学院。国际化合作项目主要包括暑期班项目、交换生项目、单向派出留学项目、3+1+1项目(可获得国外大学LLM或JD学位)、3+2项目等,目前各合作项目进展顺利。
法学院学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为大学生发展搭建成长阶梯。学院自成立以来,共打造了上海市模拟联合国大会、模拟法庭、法政文化节、庭审进校园、法政讲坛等多个特色品牌项目,在校内外颇具影响。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团队参加“牛津大学普莱斯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大赛”、“中国人民大学全国模拟法庭大赛”、“全国模拟国际仲裁比赛”、“香港模拟联合国大会”、“亚洲国际模拟联合国大会”、“哈佛大学模拟联合国大会”、“上海市九校模拟法庭大赛”以及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等活动,屡获殊荣,充分展示了法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与此同时,学院积极为学生接触社会、投身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搭建平台,包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世界游泳锦标赛等各类大型国际会议和外事活动等,受到主办方的高度评价,学院也多次获得上海市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世博会志愿者服务优秀组织奖、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上海市五四特色团组织、上外教育管理先进集体、上外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
七 培养模式:
法律硕士(非法学)三年  
法律硕士(法学)两年
八 2016年招生人数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招收20人  
九 招收语种种类         
   英语
小名微信:xiaoming581
十 近三年复试分数线(只查询到15年复试分数线)
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区 )
院校
年份
总分
基础课
专业课
政治
外语
招生情况
备注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5年(非法学)
300
63
63
42
42
法律硕士(非法学)拟招10人

2015年(法学)
300
63
63
42
42
法律硕士(法学)拟招100人

十一 2015年复试情况:
全日制专业学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

100分
150分
50分

金融                             
法律(法学/非法学)                   100分           150分              50分

复试流程:
我校2015年硕士复试将于4月7日至4月11日期间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举行。现将复试安排基本时间公布如下(各专业面试、政审具体时间安排见报到时领取的《复试流程表》),请考生们准时参加各项复试考核,不要错过,否则按放弃处理。
硕士考生复试流程表 时间
复试项目
备注
4月7日上午7:30—10:00上外虹口校区逸夫会堂
报到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
4月7日中午12:00-13:00
专业笔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参见报到时领取的《复试流程表》。
4月7日下午
二外或外语听说考试
MTI考生除外(MTI考生外语听说与专业面试一同进行)
4月9日下午,4月10日下午
体检(不需空腹)
体检费120元整。
4月8日全天
专业面试或政审
各专业时间不同,具体安排参见报到时领取的《复试流程表》。
4月9日全天
专业面试或政审
各专业时间不同,具体安排参见报到时领取的《复试流程表》。
4月10日全天
专业面试或政审
4月11日上午11:00
公布拟录取结果
研究生部网站公示(《硕士招生》专栏)。
4月11日下午14:00
拟录取考生集中开会
拟录取考生,不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 报考难度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收法律硕士年份不长,分数较低,录取学生大多数为调剂生,一般达到A区国家线即可进入复试。
附录招生简章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年),学费(人民币元)情况请见下表:
学术/专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总计)

专业学位
025100
金融
2
8000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
45000
035102
法律(法学)
2
40000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除法律(法学)专业要求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之外,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5年10月30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它院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2015年11月26日之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考试。
  六、初试
  (一)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注: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校研招办。
  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我校准考资格,不符合我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我办进行资格审查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详见准考证)。
  (四)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查分,具体查
  分办法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
  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研招办免费申领。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
  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及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3月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我部网站。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四)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
  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部分专业设外语单科线,详见专业目录)。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会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奖助学金
  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研究生部网站(网址:http://graduate.shisu.edu.cn/)-规章制度-奖助体系专栏。
(加入2017考研群:264442801,获取免费资料,群福利购书送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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